九检政〔2018〕1号
关于杨泽江、徐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内设部门:
2018年5月11日,经县委组织部2018年第9次部委会研究决定:
杨泽江同志任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徐敏同志任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免去:
张仲强同志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8年7月25日
川公网安备 51322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