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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11-24  来源:未知

县 十 四 届 人 大

一次会议文件(六)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寨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万福清

20161114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6164人,依法批准逮捕 81142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2298人,依法提起公诉153222人。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和毒品犯罪,共起诉故意伤害犯罪2328人、强奸犯罪55人,抢劫犯罪14人、盗窃犯罪 3155人、涉毒犯罪1520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率先在全州检察机关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局,起诉盗伐林木犯罪 1221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12人,发出检察建议3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共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1313人。提前介入重大敏感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16件。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快捕快诉,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从宽处理,不批捕1219人,建议撤回33人;不起诉3753人,移送其他院审查58人,公安机关撤回77人,正在办理68人。扩大量刑建议范围,依法提出量刑建议11件并得到法院采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23人,酌定不起诉1 1人,封存不起诉记录45人、犯罪记录11人。实行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均在20天内审查终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7件,提高了诉讼效率。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大力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依托我县大调解平台,积极促使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每年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依法为3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申请发放救助金28000元。主动适应诉访分离改革,打造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综合受理平台,所有案件均实行网上办案流转,五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2人次,办理信访案件31件;与公安、法院会签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沟通协作办法》,有效减少了重复信访、交叉办案现象。

二、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打击防范结合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办,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五年共立案查办贪污、挪用公款、行受贿案件1111人,其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88人,正在审查起诉22人,侦查中11人。按照州院侦查指挥中心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先后派出干警30余人次协助参与办案8件。开展案件协查工作,协助省内外检察机关在我县开展取证和抓捕工作20余次。加强工作调研,对五年来我院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办案工作区的设置要求,投入资金4万余元完成升级改造。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建立重特大案件专案调查工作机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介入机制;抽派干警参加拖欠民工工资调查组,赴成都、西昌开展调查工作,参与对“2.29”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5.20”触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大力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查办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等专项行动,针对全国范围内出现的“毒疫苗”事件,到我县相关单位走访调查,主动与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协调,制定行动方案,认真摸排渎职侵权犯罪线索。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与纪检监察、发改局、财政局等会签了《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在全州率先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必经程序,五年共提供查询服务87次。认真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6件。开展系统预防,与县电信公司、信用社、中建三局成都公司等签订预防职务犯罪检企共建协议,到南坪林业局、鲁能集团九寨沟项目部、马脑壳金矿等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宣讲活动13次。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协调组织8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收到良好效果。

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更加注重诉讼活动监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的监督,共监督立案10件,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罪3人,追加起诉1人。强化对侦查活动中常见性问题的监督,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规范刑事案件移送的意见》,受邀参加现场勘查、案件讨论6次,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5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检察建议和意见25件。严格把握提起公诉案件的证明标准,退回补充侦查2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要求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18件,检察建议21件。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按上级院规定时间,提前半年对所有简易程序案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强化对审判程序和判决结果的监督,提请抗诉1件,提出抗诉1件。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庭前沟通、庭中建议、庭后审查”的方式,依法保障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责,树立全域监督新理念,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民事申诉案件4件,督促民事起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深入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纠正脱管、漏管5人,监督收监执行刑罚3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坚持每月驻看守所工作16天以上,强化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做好节假日和敏感时段的监管安全防范工作,牵头召开联席会议15次,参与安全大检查42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人。推行约见检察官、检务公开等制度,开展检察官信箱进监室活动,畅通被监管人投诉渠道。认真开展羁押期限监督,及时提示和催办,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四、围绕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提升工作实效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我院及时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与郭元乡青龙、抹地、沟里、郭元二村等结对帮扶,制定了帮扶计划,落实了帮扶举措。五年来,我院先后挤出资金6万余元为联系村解决办公设备,为郭元乡回龙村争取到“四小”工程建设项目1个,为郭元一村争取到5万元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在对郭元乡青龙村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我院会同郭元乡党委政府多次到青龙村调研,共同研究确定了“打造‘秦蜀边关古文化’,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特色种养殖业”的工作思路;选派一名工作骨干到该村担任第一书记,全脱产驻村开展工作;实施经果林产业帮扶项目,从公务经费中挤出资金3.5万元购买果苗,种植规模达110亩,惠及全村81287人。组织干警到联系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咨询就业信息12次,帮助办理贷款3次,调解邻里纠纷4件。同时,我院与县扶贫移民局成立了“九寨沟县扶贫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会签了《在扶贫领域建立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及时了解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的审批实施等情况,参与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工作15次。

牵头建成法治教育基地。为认真落实县委“全域法治”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院牵头与县教育局、团县委、南坪中学共同建设了九寨沟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于20157月正式启用。该基地分四个功能区,建设面积82㎡,投入资金33万余元,为推进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搭建了平台。目前,已有3批共180余名学生到基地参加法治宣传和法律体验教育活动,印制了《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手册》和《禁毒宣传知识手册》1100余份并发放到学生手中。

全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与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了全县“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及时完成了相关设备的发放和安装调试,建立了与全县35家成员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平台。组织开展系统操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培训,提升了各行政执法单位操作运用系统的能力,增强了主动移送案件、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办理全州“两法衔接”首案并获有罪判决。

五、围绕整体素质提升,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大力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把教育活动作为坚定党性、改进作风、增强行动自觉的再教育过程。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纪检组对纪律执行、案件评查、涉案财物管理、重大案件办理等进行监督,院党组全力支持纪检组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作出遵守承诺。建立执法档案,加强对重要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建立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制度,完善《院领导月带班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务督查。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和网上办案,实现对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动态监管。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整改。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条,公开法律文书72份。

坚持科技强检,健全检务保障机制。加强检察内网、视频会议系统和门户网站的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积极推进检察分支网络分级保护、远程提讯等项目建设,完成固定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2名干警参加电子卷宗暨智能办案系统培训,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按要求对所有公诉案件制作电子卷宗。投入资金20余万元,完成驻所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并投入使用。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标准,加大办公办案经费投入力度,先后建成了检察图书室、荣誉室、健身房等。认真开展援藏受援工作,邀请援助院来我院传经送宝,加强学习交流,提升综合能力。

坚持素质兴检,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今年9月以来,经过资格审核、申请报名等环节,14名干警参加了全省统一的入额考试,完成了考核工作,现已将入额人选层报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加强对办案一线干警的业务培训,全部参加上级检察机关轮训,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开展岗位练兵,派员参加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全州公诉人论辩赛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2名干警被评为全州“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州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结合九寨沟品牌优势和地域文化,打造以“多彩九寨”为主题的九寨检察文化品牌。

六、围绕自觉接受监督,更加注重依法规范履职

始终坚持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主动上门走访,虚心听取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建议。加强人民监督工作,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每季度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动态并征求意见,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列席会议、赠送报刊等方式,拓宽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渠道。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制定了《律师接待规范》,设置了律师阅卷室,并由专门部门负责接待。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十佳集体、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检察院为我院检察文化建设记二等功,连续7年获得全州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一等奖,州院记集体三等功两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二是法律监督水平还有待提升,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专业素养、执法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域发展、绿色崛起”总体战略,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县在全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世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依法履职与促进发展并重,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县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之中,紧紧围绕“全域发展、绿色崛起”总体战略,不断拓宽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方法,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立足检察职能职责,找准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各项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惩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深刻认识和把握维稳工作从末端处置向源头治理延伸的新趋势,在党委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维稳防控和综合治理工作。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导向,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促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在执法办案中增强预见性,把握症结、准确定性、确保效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适用快速办案机制审查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加强释法说理,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

坚持强化监督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认真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办案原则,通过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确保事实认定客观公正、办案结果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程序公正。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监督纠正,完善检察官与被监管人的沟通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行,发挥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促使公职人员更好地履职。

坚持队伍建设与机制建设并重,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终端”作用,切实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我院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完成。深刻领会“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加大监督追责力度,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认真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加强执法保障工作,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工作特点、优化检察职能、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的检务管理、执法管理、后勤管理和队伍管理机制,以机制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实现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围绕县委第四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职,锐意进取,为我县在全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世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内容包括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20146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第一批试点省份有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2016330日,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启动,确定38区县两院首批试点;811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标志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恢复性司法: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在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使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消弭双方冲突,从深层次化解矛盾,并通过社区等有关方面的参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一种司法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