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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积极安排落实节前防火安全工作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7-01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州检察院《关于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党组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机关自查,确保机关防火安全。4月3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全院干警领会精神实质,树立底线思维,牢固安全意识。提倡在清明节期间绿色祭祀、文明祭祀,严防因开展祭祀活动引发火灾。在全院开展防火安全大排查,对电源、烤火炉等认真开展自查,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及时更换,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及时整改。严格落实清明节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和应急通讯联络畅通。二是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好全县护林防火工作。4月4日,周义副检察长带队分别到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和联系的郭元乡政府开展防火安全督导检查。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护林防火办公室重点检查了春季和清明节火灾高发阶段的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查看了重点林区、重点领域高清视频监控室。在郭元乡政府检查了乡政府护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和巡山记录。

    周义副检察长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聚增的情况下,火灾安全隐患较多,要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火源管理,加大巡山力度,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把可能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