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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首例强制亲职教育活动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未知

亲职教育,就是帮助家长成为更合格、更称职的好家长的一种专门化教育。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家庭教育和沟通能够有着直接联系,父母的陪伴、父母对孩子规则意识的影响、父母和孩子的沟通是否正常,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为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9月18日,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到郭元乡开展了一场亲职教育活动,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陈(化名)及其家长共同参与了本次教育活动,活动还邀请到了该村第一书记参加。

“小陈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家务农,性格较为内向,话语较少,爱好上山打猎,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此次犯罪的原因是由于在学习挖掘机驾驶期间了解枪支,自己心痒便打听购买改装枪支”这是小陈社会调查报告对其的评价。虽然小陈现刚成年,但考虑到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其父母由于因为工作原因,缺乏对小陈的关心和教养,也是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解决孩子的问题,根本上在于解决家庭问题。”为了教育、挽救小陈,帮助其走上正确的道路,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小陈父母开展一次强制亲职教育活动,帮助家长拟定家庭管教措施,着力解决“问题家庭”的实际问题,改变父母错误的家庭教育理念,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再犯罪。

承办检察官首先向其父母介绍了简要案情,并指出了其走向犯罪的主要因素。承办检察官提出:孩子犯罪,父母的责任不可推卸,要在生活上要多关心和了解孩子,在人格、道德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希望小陈及其父母都能吸取教训,认真反思。承办检察官还向小陈及其父母讲解了缓刑的含义和需遵守的相关规定,叮嘱其父母督促小陈按时到所在乡镇司法所报到,并就相关规定的遵守进行监督。

下一步,本院将继续坚持对涉罪未成年进行深入跟踪调查,在办案中着重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和家庭情况,对有相关需求的青少年进行心理评估,提供心理疏导。积极探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亲职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